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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拟禁用饮用矿物质水名称

更新时间:2014-03-20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1247

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卫计委”)办公厅近日公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《包装饮用水》征求意见稿(以下简称“征求意见稿”)。其中关于禁用“饮用矿物质水”名称的规定尤为引人注目。

矿物质水、矿泉水、天然水、纯净水、蒸馏水、冰川水……当前市场上遍布着琳琅满目的各种包装饮用水。饮用矿物质水是以符合GB5749(即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)的水为水源,采用适当的加工方法,有目的地加入一定量的矿物质而制成的。饮用天然矿泉水则是采用地下深处自然涌出或经钻井采集的、未受污染的地下矿水,并且含有一定量的矿物盐、微量元素或二氧化碳气体。

由此不难看出,矿物质水是后天加工而成的产品,矿泉水则是天然产生的。此前一提起矿物质水,人们就会想起康师傅,此类企业不仅要面临更名的问题,更面临着因更名而流失的*,在市场竞争激烈的饮用水领域寻求到新的产品营销点并不容易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文章来源:北京绿野创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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